《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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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2月02日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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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湘政办发〔2022〕23号)规定和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执收单位变更等实际情况变化,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生态环境厅和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对《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湘财税〔2020〕19号)进行修订,起草了《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2年11月2日至11月1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11月21日,共收到48个单位反馈意见,其中13个单位共反馈36条修改意见,其他35个单位反馈无意见。下一步,我厅将根据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梳理意见建议后,按程序修订出台该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