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办事服务>网上办事>网上办事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1)

        湖南省365体育中国_365爱游戏_365bet英国  时间:2020-06-11 09:08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信息收集表

        事项名称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

        事项依据

        《广播电视管理条例》(1997年8月11日国务院令第228号,2013年12月7日国务院令第645号第一次修订,2017年3月1日国务院令第676号第二次修订)第四十一条:“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必须经国务院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批准。”

        《境外电视节目引进、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42号)第三条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以下称广电总局)负责境外影视剧引进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境外其他电视节目的审批工作。第五条 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由广电总局指定的单位申报。第十条 申请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申请表》(申请表由广电总局统一制定,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凭样本印制使用);

        (二)引进合同(中外文);(三)版权证明。第十一条 引进境外影视剧和以卫星传送方式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的,省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正式受理申请后,应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作出详细、明确的初审意见,报广电总局审查批准。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理部门

        湖南省365体育中国_365爱游戏_365bet英国

        事项受理条件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指定单位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

        是否需预约办理

        是否须本人办理

        窗口办理地点

        省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网上办理网址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0731-84801265

        投诉电话

        0731-84801000

        承诺时限

        12个工作日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通用情形提交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材料

        类型

        份数

        材料来源渠道

        是否可
        容缺受理

        容缺受理时限

        容缺受理材料提交方式

        说明

        材料审查要点

        引进其他境外电视节目申请表

        原件

        纸质版

        2

        申请人

        自备

        /

        /

        /

        1.采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提供的申请表且不能手写;2.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引进合同

        (中外文)

        复印件

        纸质版

        2

        申请人

        自备

        /

        /

        /

        受理环节要求:外文合同一并附上中文版本,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从原始版权方到引进单位的一系列合同,授权链条必须完整。例如原始版权在A方,申报引进方为D,则应提交A→B,B→C,C→D的授权文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复印件

        纸质版

        2

        申请人

        自备

        /

        /

        /

        向引进单位供片的机构需持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版权证明

        复印件

        纸质版

        2

        申请人

        自备

        /

        /

        /

        说明原始版权归属,中外文版本,内容包括片名,版权归属单位,国别等。

        是否有特殊

        环节及要求

        收费情况

        不收费

        结果名称

        领取方式

        常见问题及解答

        特殊注意事项

        流程图

        见附图


        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