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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说“法” | 这样的“抚养费”、“照料费”能获得支持吗?

        湖南省365体育中国_365爱游戏_365bet英国  时间:2023-01-29 15:41

        今天要说的两个案例,都与“要钱”有关!张三和翠花结婚后,先后生育了一儿一女。2012年,两人外出打工,将子女交由张三的父母老张夫妇抚养。在此期间,张三和翠花从来没有支付过任何费用。2021年5月,张三和翠花离婚。2021年8月,老张夫妇起诉到法院,要求张三与翠花支付老两口代为抚养一双儿女的抚养费。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老两口是想要跟这离了婚的儿媳妇要点钱。“你们不离婚的时候,我是为了你和我儿子的婚姻,帮你管孩子,现在你不跟我儿子过了,我当然得要回来。”那这老两口的主张,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

        高级法官王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8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抚育儿女的义务是爸爸妈妈的,而不是爷爷奶奶的。

        此外,民法典第1074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在本案中,张三和翠花有手有脚有能力,因此爷爷奶奶基于对孙子孙女的血脉亲情而进行抚养,这仅仅是一份人情而不是本分,当他们向张三和翠花主张该笔债权时,张三和翠花就具有偿还义务。

        所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这甩手掌柜不是想当就能当的。另一个案例:李大爷一生未婚,年纪大了行动不便,于是侄儿小李便里里外外照料他的衣食数年。但李大爷是个小心眼,最近一段时间,因侄儿照料不周他便心生不满,四处造谣说小李对老人刻薄,属于不孝子孙,有辱门庭,有败家风。小李越想越委屈,准备起诉李大爷,要求他支付数年来自己花去的照料费用。那小李的诉求能得到支持吗?

        高级法官王东:根据法律规定,叔侄之间属于旁系血亲,侄子对叔叔没有法定赡养义务。李大爷享受小李数年照料,这种利益的取得没有法律根据,因此李大爷获有不当得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那么,是不是李大爷就得像一首歌里唱到的那样,“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呢?还真不是。因为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小李对不能自理的李大爷虽然没有法定赡养义务,但有道德义务,因为双方之间毕竟有血缘关系,因此他在几年时间里因照料叔叔所进行的给付属于为了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我们来看看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除外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我们看到,为了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是不能够要求返还的。因此,小李的诉求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