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文物局关于在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翦伯赞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桃源县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中心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核意见
湘文物博〔2023〕5号
常德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你局《关于审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翦伯赞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桃源县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中心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常文旅报〔2022〕52号),以及经三轮修改后于近日报来的相关工程设计方案、文物影响评估报告和考古调查勘探报告等3个附件收悉。综合你局的基本意见,经研究,我局审核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翦伯赞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桃源县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中心楼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二、对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提出以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该建设工程拟建建筑的最高处标高不应超过翦伯赞故居正脊的标高,建筑基底面积应控制在398.47平米以内。
(二)补充与该建设工程拟建建筑一并配套实施的周边道路与场地硬化、停车场铺筑、绿化整饬、其它设施布设的专项设计。应科学选用道路与场地硬化、停车场铺筑的材料,切实减小对翦伯赞故居建设控制地带内历史环境风貌的不利影响。应补充该建设工程设计总平面图,并在图中据实标注与该建设工程拟建建筑一并配套实施的各子项用地范围面积。
(三)该建设工程拟建建筑与翦伯赞故居之间,建议应形成符合地域植被特点的绿化环境。
三、你局应督导该建设工程的建设业主单位,根据以上意见,修改完善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城乡规划建设相应批准手续后实施。在该建设工程实施期间,你局应加强全过程监管,确保人员和文物的安全以及文物历史环境风貌的原真性。
专函。
湖南省文物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