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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430S00028/2010-48939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发文日期:2010-11-04 00:00:00

        2010-11-04 00:00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2009年,我们按照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全面推行政务公开。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省局党组一直非常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署安排、常抓不懈,在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等全系统会议和相关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都就推进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作出了强调和部署,确保系统上下思想认识到位。二是明确机构职责。要求各级政务公开工作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各级地税机关、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要对政务公开工作切实负起责任,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级办公室负责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协调、安排部署、情况综合、组织考核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计会、人教、法规、税政、征管等职能部门,负责督促相关对口政务公开项目的部署和落实。全系统层层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149个,配备专门人员,确定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审查、发布程序,确保协调有序开展。三是开展宣传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通过横幅、上墙、上网、上刊的形式深入宣传,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让地税干部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方式、程序、效力等各方面的要求,有效提高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四是加强监督保障。全系统聘请特邀监察员2051人,每年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公开举报箱2343个,监督电话183部,并深入开展行政效能监测点工作,认真接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同时贯彻《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要求,制发《规范税务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落实重大案件管理制度,认真办理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事项,全系统未发生行政应诉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落实目录和指南。完善落实《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税收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指导系统各级地税机关进行了相应的工作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全面落实规定的公开内容。

            二是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根据地税工作的自身特点,突出以社会关注、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的涉税事项为重点,主动公开税收法规政策、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税收征管程序、个体工商户定额征收的税额、减税免税等10项内容;在征管一线建立登记、申请、缴税、咨询等公开集中办理机制,公开稽查、行政复议等办税程序,加大税收执法透明度。加强湖南地税网站税收咨询、纳税辅导等公众参与栏目和12366服务热线建设,坚持每天及时回复纳税人询问;及时编制、报送和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将相关内容采编录入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

            三是梳理简化审批项目。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大力削减审批项目,通过简审批、放权限、分类管、提时效、减负担,切实加强了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目前地税系统仅保留7项审批事项,并作为全系统执法检查必查项目,连续几年来未发现违规现象。同时努力提高审批效率,全面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明确要求除总局规定必报的涉税资料外,省局及以下所有自行增加的原则上一律取消;全面公布税务行政事项的办结时限,对一些规定了办结时限的税务行政事项在执行中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只要手续完备的,当场办理完毕。

        三、咨询处理情况

          2009年度共接听咨询电话86805人次。本局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量783.3万次。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也没有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2人。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我局对政府信息工作的财政支出主要为日常办公经费。

          (三)没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参加行风评议,优化行业形象。以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受到监督和制约为出发点,健全监督网络,认真接受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以及司法机关的监督,聘请特邀监察员,每年召开特邀监督员会议,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参谋咨询、桥梁纽带和监督检查作用,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与建议。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的监督,全系统近80%的市州县局在当地有关部门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名列前茅。

            (二)开展网络评廉,营造服务环境。把“网络评廉”作为深化“两权”监督、提高政务公开、营造服务环境的新举措,全面上线运行网络监督系统,建立健全以面对面述廉为基础、背靠背打分为内核、网络测评为平台的行风监督模式。全系统2141个测评单位和11252名测评干部纳入网络测评软件,在地税网站上予以公开,纳税人可以随时随地对地税干部的工作和服务进行评价。同时各级围绕网络评廉发现的工作薄弱环节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整改。

            (三)多渠道、全方位公开,提升服务效能。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打造平台、全面公开、优化服务。一方面,依托办税服务平台多渠道公开。把政务公开融入到全省地税办税服务厅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当中,着力抓好地税政务公开主阵地建设,充分发挥了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作用。在硬件设施上,全系统办税服务大厅统一设立政策宣传栏、税负公开栏、执法程序栏、处罚标准栏、服务承诺栏、廉政纪律栏和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全面公开涉税事项,及时公布税收政策,免费提供办税资料。在优化服务上,制定全系统星级办税服务厅创建标准,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和创建“星级办税服务厅”活动。普遍设立了税收咨询台、导税员,全面推行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联系卡、纳税提醒服务、延时服务、假日预约服务等举措,实现涉税事项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办结。并在全省14个市州全面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政务公开语音网络。另一方面,依托内外网络平台全方位公开。对内,构建了以省、市、县、基层分局四级广域网为主干,税收ODPS公文处理、办公软件、征管软件、全省地税内部邮件系统、FTP等局域网为补充的行政管理公开平台,全面推行网上办公、网上传输处理数据资料,全系统政府采购、经费开支、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逐步实现了内网运转。对外,构建了以省局网站为主干,链接各主流网站,连通省政府、各市州地税局网站的电子政务公开平台。加强网站采编工作,聘用1名专职网站编辑每天采集撰写地税最新动态,更新充实网站内容,三天更换一次头条新闻,每月制作一个税收专题。完善网站功能,加强政策法规查询、纳税服务、政策解读、纳税辅导等栏目建设,确保纳税人方便快捷地查找政策和信息,准确及时地获得解答和帮助。我局列入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单位,湖南地税网站现已建有30多个主要栏目,203个频道,2009年编发动态信息2784篇,其中采编地税动态887条,编录政策解读342条、纳税服务解答554条,答复咨询415次。

        七、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系列文件的通知》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建立健全结合地税实际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创新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方法手段。拓宽公开渠道,抓好政务公开专用邮箱、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相关工作,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二是进一步突出重点,推进办税公开。认真总结政务公开与星级办税服务大厅创建工作经验,创新办税大厅公开手段,突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时效性、广泛性,加大办税公开力度,优化纳税服务。三是进一步建好网站,发挥宣传服务功能。加强与纳税人之间的互动和沟通,办好局长信箱、纳税辅导、网上12366纳税服务、网送税法等栏目,及时跟进补充法规库,改版政务中心栏目,凸显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推进省市县三级网站的整合改版,打造政务公开网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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