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信息公开年报
湖南省司法厅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湘政办函[2008]131号)的要求,以及2011年度司法厅机关各处室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几部分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bjwljt.com)的子栏目“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湖南省司法厅门户网站”(www.hnssft.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司法厅联系(地址:长沙市韶山北路5号,邮编:410011,电话:0731-84586345)。
一、概述
2011年,我厅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平台作用,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一)设立政务服务大厅,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2011年,我厅在厅机关办公楼一楼设立专门的政务服务大厅,下设三个便民窗口:律师业务窗口、司法鉴定业务窗口、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及仲裁业务窗口,对涉及厅机关的12项行政审批项目和法律援助咨询、受理实行集中办理。相关业务处室克服人员紧张的困难,在各个窗口都派有一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负责咨询和办理工作。我厅进一步梳理了各窗口的办事流程,还制定了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及服务规范等规章制度,受到来厅机关咨询和办理相关业务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二)改版整合门户网站,夯实信息公开平台。
按照省政府“一级部门一个网站”的要求,我厅对厅机关内部已有的法律援助网、司法鉴定网、湖南公证网、司法考试网进行了资源整合,建立以省厅门户网站为主网站,厅属各部门网站为子网站的网站群。改版后的门户网站分为四大板块,即政务公开、行政动态、便民服务、交流互动,涵盖原司法厅门户网站、法律援助网、司法鉴定网、湖南公证网、司法考试网及市州司法局门户网站和“两局一院”(监狱管理局、劳教戒毒局、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门户网站的内容,实现了一站式服务。
(三)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展示良好形象地位。
2011年我厅全面更新了“基层法律工作者”、“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司法鉴定所及司法鉴定人”等各类司法行政基础业务信息,确保信息内容准确有效,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知情权。配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向胡贵军同志学习”专项活动,在厅门户网站开设了宣传专题,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新闻和信息,主动联系省内各大新闻媒体对专项活动进行了深入报道。我厅积极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与湖南广播电视台法制周报社合作出品的《法制手机报》,免费向全省市县区各级领导和普法骨干赠阅2000余份,现已成为普法宣传的一个新阵地。这一创新性普法举措,得到了司法部领导的高度肯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凡是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的,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的秘密,都实行公开。尤其注意从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入手,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予以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一)公开内容
我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机构职能。我厅机构概况、机构领导、内设机构的相关信息。
2.规章文件。部分我厅及内设机构在2011年发布的规章文件。
3.规划计划。我厅及内设机构2011年的规划计划。
4.业务工作。部分我厅在2011年发布的司法行政业务信息情况。
5.其他。我厅在2011年发生的除上述四类以外的其他内容,包括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工作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2011年,通过厅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526条。
2.信息简报。2011年度,我厅共编发了《湖南司法简报》32期、《司法行政快讯》18期,向省委、省政府、司法部报送《湖南省司法厅信息专报》50余条。
3.厅机关办公楼大屏幕。2011年在厅机关办公楼大屏幕发布人事任免、会议通知等各类信息163条。
4.新闻媒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1年我厅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联合省政府门户网站就社会各界关心的《人民调解法》宣传工作做了在线访谈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调查》网上调查各一期,引起良好反响。据初步统计,2011年全年中央驻湘、省内主要媒体参与报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新闻稿件达100多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厅共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次,经过相关审批,向申请人公开其申请的信息2次。
我厅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敏感类信息及其它不宜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厅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1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引发举报、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1年,我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新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系统统信息化建设硬件基础与先进单位比较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在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方面还有欠缺。各业务处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主要以兼职管理为主,一些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三是信息公开的途径、方式有待丰富,在如何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更加灵活、便捷、及时地公开信息、提供服务等方面还要加强探索。
为此,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加大整改力度,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强大支持和有力保障。要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快信息网络建设,继续发挥好厅门户网站的“窗口”作用,实现信息资源的高效整合和充分共享。要结合省政府行政许可事项网上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尽快完善行政许可事项在线办理、动态查询等服务功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要继续健全完善政府网站、信息简报、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公开办事指南等公开渠道;要积极摸索和研究博客、微博等新兴网络载体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合作,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优势,扩大司法行政的社会影响。
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