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8号第四办公楼;邮编:410004;门户网站:http://www.hnfgw.gov.cn;电话:0731-89991099)。
一、 概述
健全工作机构,我委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配置。委内形成了一个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办公室牵头,新闻信息中心和各处室配合的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并建立了信息公开联络员制度。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加强基础建设,为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1对信息公开平台委门户网站进行了升级改造。在网站上设置了信息公开、网上办事、审批公布、主任信箱等信息公开类栏目。通过主任信箱开展了网上答疑。2011年,全委所有办公电脑都接入了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我委所有的行政服务事项从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到办结都可以在网上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了门户网站和机关触摸屏系统同步查询。同时加大了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发布政务信息的工作。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2011年度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0条,其中项目审批类信息1700多条,政策法规、规划类信息近100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近100条。
三、 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1年度我委从委门户网站“主任信箱”收到有效信息公开申请邮件65封,全部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作了及时回复。
四、 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度我委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五、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度我委接到依申请公开2起,分别是路永强申请公开湘交能(2010)308号文件、杨国忠等申请公开湘计(2003)1019号文件。我委都即时作出了答复。2011年我委未接到行政诉讼申请。
六、 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委政府信息公开主要体现在委门户网站上,由于人手不够,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还做得不够。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保证信息公开经费,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