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编制,内容涵盖2013年湖南省参事室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情况。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及经费情况五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在湖南省参事室(文史研究馆)网站及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一、概述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我室(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借助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扩大省政府参事、省文史馆员在社会上的影响。同时,在规范机关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上加大工作力度,收到了显着成效,人民群众对省政府参事工作和文史研究馆工作有了一定的认知。
(一)继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室(馆)党组对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并明确了由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分工负责,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专职、兼职信息员负责信息的及时报送。
(二)健全规章制度。为全面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安排部署我室(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审批等工作。配套了相应的制度和考核办法,有效保障了工作顺利开展。
(三)落实政府信息工作内容。
1、为积极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我室(馆)按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和时间安排,及时组织具体工作人员认真编制了政务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并按要求维护相关信息。
2、按照制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分类规范和目录及时填报公开内容,并按《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的要求,严格审定公开内容,做到了该公开的及时全面公开,及时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
3、充分运用现有的网络、电视、报纸、公开栏、公开资料等途径,加强政务公开的信息传递,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严格遵循“及时、全面、准确”的原则,从便于公众知情、方便办事、利于监督出发,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3年底,我室(馆)累计公开信息近200条。
(一)公开内容
1. 机构信息,依据我室(馆)“三定”方案,公开了湖南省参事室机构基本职能、领导信息、处(室)职责等机构信息。
2.动态信息。及时公开了我室(馆)的各项工作动态、人事等相关信息。
3.公开不涉密的相关参事建议、调查报告、情况反映及有关文史研究等方面信息。
4.依据规定,及时公开“三公”经费。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
2.出版书籍刊物。
3.通过报纸、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相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3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3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件。
五、工作人员和支出情况
1.工作人员情况:办公室2名全职人员,各有关处(室)共6名兼职人员。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机关网站维护及相关费用近两万元。
3、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提供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
湖南省参事室 湖南省文史研究馆
201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