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处理相关信息咨询和网上在线办事的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几方面内容组成。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义,请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务(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银杏路6号,邮编:410004,电话:0731-84900001)。
一、概述
2014年来,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公办,取得积极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成立了由一把手任组长,各厅党组成员、分管副厅长为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厅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同时在全系统内部建立了省市县三级政务信息联络员队伍体系,形成了全系统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制订了《政务公开办法》、《政务信息工作暂行办法》以及《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了政务公开责任制、审批制、监督制、考核制、备案制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保障了制度的落实到位。
(三)加强载体建设,拓宽发布渠道。主动适应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化、信息化的新形势、新需求,大力推进以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厅属网站为重点的电子政务建设,积极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公布、业务查询、资料下载、网上经办、在线咨询等工作,全年厅门户网站和服务网站访问量达到1172万次。加强政务服务窗口建设,通过设置自动查询机、电子显示屏和发放《业务指南》等方式,更好地方便办事群众查询政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公开了有关政府信息。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共公开领导信息、机构设置、办事服务、政策法规,工作通告、基金财务等各类信息3547条,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一是公开业务政策信息。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厅属网站建立了信息发布专栏,及时更新发布人事考试、军官择业、事业单位管理、公务员招考、社会保险、劳动维权、技能培训、就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动态和业务信息。二是公开行政管理信息。认真落实国务院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将全厅106项审批管理事项精简为42项,15项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应用”范畴;按要求在省政府和厅门户网站公开了全厅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编制发布上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资料。三是公开政务对话。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参加红网座谈,通报人社工作进展情况,宣传重大改革政策,主动回应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认真落实公开决策规则、专家咨询论证办法和听证办法,每年都组织开展了一次重要政策的专家论证和听证会,广泛征求专家及社会各方面意见;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沟通渠道,建立实施了厅领导接待日活动,继续设立12333服务热线、监督窗口和监督信箱,聘请各界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授予其调查权、质询权、评议权和建议权,当好政务公开的“监督员”和“裁判员”。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4年我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起,其中10起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1起因涉及重要社会保险数据未予答复,均主动与申请方联系说明不予公开理由。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厅未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厅2014年有2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信息公开申请人向法院提请行政起诉,均被法院判决驳回诉讼。
六、处理相关信息咨询情况
全年共收到网上省长信箱来信205件,网上厅长信箱来信149件,公众咨询24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回复。
七、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干部职工公开公办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主动公开权力运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监督。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将制度规定细化到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做到事事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形成以制度管公开,以制度促公开的长效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建设。继续做好政务服务的载体和平台建设,加快创新政务服务举措,不断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努力打造人社部门优质服务品牌,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