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等部分。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厅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人和厅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会同机关党委、纪检监察室定期对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列入年终考核内容。一年来,我厅按照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规范权力运行,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
我厅积极主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不仅全面公开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规划计划、政务动态、政策文件等常规性政务信息,而且对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加大了公开力度,住房保障信息、征地拆迁政策、三公经费、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两供两治”、行业诚信信息、企业人员资质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性政务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今年,厅网站新增了“建议提案办理”、“全省城镇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专栏,进一步丰富网站内容。
2015年,我厅网站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9924条,其中政务动态、行业动态等新闻稿件172件,通知公告、政策法规、人事任免等信息290条,行政审批类信息以及企业、从业人员变更信息、公示类信息等6508条,保障性住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等重点领域信息107条,财政信息46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759条。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住房保障方面。一是落实好省级层面的信息公开。在省住房保障网页上对2015年度各市州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进行全公开,具体到项目名称、计划套数、地点、面积等;对2015年下达市州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入住任务分解进行公示。二是指导市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地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的公示,建设项目要做到现场信息和网上政务双公示,分配入住要做到按级公示和审核,在政务网站上可查询保障基本情况。三是加强政策文件公开。及时将中央和部办委局、省委省政府及各厅局的有关文件在省住房保障网上公开,便于各地学习和群众查询。四是加强工作动态和经验交流。对每月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安排专人对省内外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进行及时更新。
2、房屋征收补偿方面。今年以来,我省积极推进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政府加强了对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主体,建立健全了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财政、国土、规划、房产、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推进房屋征收信息公开工作。二是配套政策法规逐步完善。自2015年省政府出台《湖南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268号令)以来,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市州抓紧出台相关配套征收政策措施,除湘西自治州外,全省13个市均已发布征收实施办法。在省、市征收规章政策中,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做了明确规范和严格要求,为依法推进征收信息公开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三是全面推行征收补偿信息公开。深入市州,加强指导,要求各市州房屋征收部门坚持补偿公平、公正、公开,将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法规和政策、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房屋征收范围内调查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等相关情况一律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被征收群众的监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3、住房公积金运行方面。厅网站“公积金监管”栏目,及时发布国家和省本级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文件和行业动态,并已向社会公布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14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从机构、业务运行、财务、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及其他重要事项等6方面对全省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详尽地向社会公开。
4、工程质量治理和建设项目信息招投标方面。厅网站设置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专栏,从“领导讲话”、“政策文件”、“曝光台”、“省厅动态”、“市州动态”5个子栏目定期发布我省工程质量治理进展情况,网站首页设有“招标公告、中标公示、中标结果”三个专栏及时公开我省重要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今年网站已发布工程质量治理进展信息148条、招投标信息759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厅严格按程序、按时限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对批准予以公开事项及时提供信息;对不予公开或不属本厅信息公开范围的,均告知不予公开原因或申请途径。截至目前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8件,厅长信箱633封,省长信箱44封,全部都在规定的期限内答复完毕。同时,我厅按照认真办理、公正审理、妥善应诉的原则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维护法律法规和群众权益。2015年,我厅作为复议机关共办理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4件,其中,责令被申请人限期公开3件,确定违法3件;承办涉及信息公开行政应诉案件4件。
四、优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
我厅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申报办理,系统对审批全过程进行电子监察。系统在我厅的应用采取先过渡、后全面实施的形式:2012年5月上旬,我厅印发了《关于正式启用网上政务服务和电子监察系统的通知》,当年10月起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当前共有18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理。截至2015年12月7日,全厅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8713件。
我厅将“湖南省网上政务服务虚拟大厅”直接链接到厅网站首页,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严格按照网上办事的要求规范运行。真正做到了纸质的审批流程和网上审批流程同步进行、同步留痕、无缝对接;杜绝了纸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和事后补录的情况;行政审批流程各环节规范运行、有效对接,每一个行政审批项目都规范了申报、审批文本模版。电子监察平台对所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各个环节的监督,监察室将红牌、黄牌、预警等相关信息填入《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记录表》,建立网上政务服务电子监察台账,并适时发送至政务中心和相关处室,跟踪督促落实。一是坚持实时监察。安排专人每天对网上政务服务情况进行实时监察,根据审批时限相关要求,督促审批各个环节的经办人员按时办结,杜绝超时审批行为,对网上政务服务超时情况进行定期通报;二是坚持审批意见反馈。在厅政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意见反馈箱,要求窗口和各处室(单位)向服务对象在办事进件时发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监督卡》,将工作人员办理审批事项过程中是否存在“索拿卡要”行为纳入监督卡内容,由服务对象办结项目后填写意见投入反馈箱。反馈意见由监察室收集整理;三是坚持政务服务满意度电子评价。在每个服务窗口设置服务满意度电子评价器,监察室定期监控、收集信息、分析评价、形成台账,作为窗口工作人员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四是坚持行政审批办结回访。对已办结的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拨打电话、书面征求意见、实地座谈调研等形式就服务态度、办事效率,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回访行政相对人,重点对审批过程中是否存在“索拿卡要”行为进行回访,填写“行政审批事项办结回访表”。
五、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5年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网站内容保障机制落实不够到位。由于缺乏专职网站信息联络人员,信息内容正常供应机制没有形成,信息报送数量不多且报送内容不全面,厅网站更新信息中,通知文件、公示公告较多,政策文件解读、规划计划、统计数据等较少。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创新方式有待逐步加强。如何在门户网站、政务微信上丰富信息的表现形式、扩展信息公开渠道、提升我厅政府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值得进一步研究。
2016年,我厅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我厅“两房两棚”、“两供两治”、新型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来抓,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加强信息公开、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