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我厅门户网站(网址:www.hnczt.gov.cn)和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上下载。
一、概述
一年来,湖南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精神,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严格遵循依法办事原则,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制度办法,完善公开内容,突出公开重点,丰富公开载体,努力打造阳光财政,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 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我厅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1、加强领导、高位推动。厅党组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厅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办公室的厅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重点加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我厅还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推进预算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实施。
2、健全制度、有章可循。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建立健全了财政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确定了我厅财政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落实了工作职责,明确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财政信息具体操作程序及财政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建立了财政信息公开监督与保障机制。并按财政部要求,就全省财政系统信息公开的方式、范围、内容和保密审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不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开展。
3、强化措施、常抓不懈。一是加强工作力量,厅办公室明确专门人员负责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厅办公室、预算处、政府采购处各司其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开展督察督办,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督促相关处室及时公开重点信息。三是加强考核,将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处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
(二)大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
1、推进财政资金公开。我厅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和新《预算法》制度规定,加大预算公开力度,出台预算公开负面清单,按照“非涉密、全公开”的原则,除列入涉密信息目录清单的事项外,其他财政安排的资金都实行公开。一是内容更细。全面晒政府、部门预算家底和“三公”经费明细,部门预算涵盖了省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所有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实现了除涉密部门外的全覆盖。2015年,政府预算公开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支出细化公开到了功能分类最末一级的“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还公开了经济分类,让社会公众清楚知道财政资金哪些是开支了工资、哪些购买了商品和服务、哪些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哪些是用于资本性开支等。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到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月13日,省级各部门集中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9月省级各部门公开决算情况。二是分类更明。调整完善“湖南财政预算公开”专栏,按要求及时公开省级财政预决算报告、每月预算执行情况,财政资金按照“中央补助资金”、“ 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 省级专项资金(含专项转移支付)”三个大类进行公开。三是过程更全。除涉密专项外,省级专项资金的目录清单全部向社会公开,中央和省安排的重大民生政策性资金的分配结果原文向社会公开,所有省级专项资金实行制度办法、申报流程、评审公示、分配结果、绩效评价全过程公开。此外,贯彻落实领导指示,在湖南财政网开辟“湖南落后小煤矿关闭情况公示”专栏,对得到财政奖补资金的379家关闭小煤矿集中进行公示。
2、大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八条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供应商商业秘密,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外,下列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公告:(一)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三)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四)招标投标信息,包括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及其更正事项等;(五)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六)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七)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公告的其他政府采购信息。我厅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积极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5年湖南政府采购网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合计46444条;其中项目公告46359条;政策法规类85条。在红网开通政府采购频道,方便公众查阅信息监督政府采购工作。
(三)积极保障信息公开工作资金需求。我厅在认真做好自身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大力支持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厅严格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积极主动实施政务公开。2015年,湖南财政网共发布信息3000多条,制作完善专题3个,网站点击量约260万人次。同时,针对移动互联网和新媒体发展新形势,2015年5月21日,组织开通了“湖南财政”政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及时发布财政权威信息,积极宣传财政政策,推送重要财政新闻,2015年湖南财政政务微信发布210期。
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分为以下9个类别:
1、领导简介、机构设置、职责范围、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2、财政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财政政策;3、财政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4、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5、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办事服务项目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办事时间、地点、部门、联系方式及相关办理结果;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国家公务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系统综合表彰奖励等人事管理情况;7、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信息,政府采购招投标和其他招投标采购的程序、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8、投诉、举报、信访途径和处理结果;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财政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财政信息,公众可以通过湖南财政网实现在线申请。在处理申请时,我厅建立了一套“集中受理、分散处理、一单到底、全程跟踪”的受理及反馈机制,严格把好了受理关、办理关和答复关。2015年,我厅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9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因此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厅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与下一步工作重点
近年来,我厅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在政务信息公开要点工作上有成效、有亮点,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创新不够,公开平台还不完善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紧紧围绕全省财政工作大局,认真总结研究,查漏补缺,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努力争创新的成绩。
1、夯实工作基础。修订完善厅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工作程序,规范工作行为,突出政务公开要点工作,特别是把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财政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
2、完善工作机制。完善财政系统内部协同配合机制,厅办公室负责归口管理,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审核工作。厅机关各处室单位协同配合,做好公开信息报送工作。完善信息宣传考核机制。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对厅机关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定期通报。
3、优化公开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使财政信息发布更加及时、全面,公众获取财政信息的途径更加通畅。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加强内容保障,提升运行效率,确保网站安全。进一步加强网上政务服务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时梳理更新网上办事项目,完善网上办事功能,方便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