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5号),经对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本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七个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门户网站”(zjj.bjwljt.com)下载。若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时代阳光大道238号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A座2楼;邮编:410117;电话/传真:0731-89967587;电子邮箱:zjjxxzx@zjj.bjwljt.com)。
一、概述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扎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更大进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有力。为全力保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办公室的副局长为组长,对全省质监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统一管理、统筹协调;成立由办公室、法宣处、各业务处室和信息中心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明确工作职责。
2、公开制度健全。一是健全工作机构。充实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局办公室)以及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省质监行政服务中心)。二是规范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细则、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细则等规定,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定期对信息公开的推进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及时改进不足。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是提升工作实效。坚持每周两次发布OA系统中“主动公开”的办结公文,随时发布经审批后的常规业务信息,确保政府信息生成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对信息公开的申请,在网站信息公开范围内可以查询到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其他类申请在收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未出现逾期答复现象。网站编辑每月一次与各业务部门进行信息有效性确认,及时更新或删除网站上失效信息,保证发布的信息准确有效权威。同时,认真按照有关保密工作的规定,加强审查,确保信息内容和发布的程序合法合规。
(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推进财政、人事信息公开。一是公开财政预决算情况。坚持财政预决算向人大报告,建设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对外公布,执收执罚实行“两分离”,招待费实行报告制度等。二是公开政府采购。严格按照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实施公开招投标。三是公开财务。省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全部按规定要求实行了公开。同时,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认真落实公开招录公务员、实行干部任前公示等措施,大力推进干部选拔任用的公开化。在涉及机构人员编制、考核奖惩、转业退伍军人安置以及其他有关“人事权”方面的事项,也都实行了公开。
2、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等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省质监局网站相关信息更新工作。主动公开行政许可、行政职能、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及时承接了1项国家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取消了3项行政审批项目,全省质监系统行政许可项目由原来的15项,消减合并到现有的13项。所有的行政许可事项均提供办事指南、表格下载、网上预约、在线申报查询咨询及结果反馈等“一站式”网上服务。
3、加大决策力度公开。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思想武器,组织开展了精准脱贫、“大调研、大讨论、大谋划”、“十三五”发展规划等专题调研,提出了“提升大质量、助推大产业、服务大市场”的指导思想和“转变、规矩、制度、干事”工作要求,制定了“十三五”发展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严格按照“单位提出、三性审查、党组研究、集体决策”的程序进行。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比如中国计量院长沙基地建设项目,我们还组织专家组,赴中国计量院、韩国计量院以及上海、浙江等先进省市计量技术机构进行专题考察,确保了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是“三重一大”问题一律上党组会议研究,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2016年,我局共召开党组会议9次,研究各类议题60个,全部严格做到了会前有通知,会中有记录,会后有纪要,确保重大问题决策合符程序、公开透明。
(三)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
1、发挥门户网站的平台作用。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和热点,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及时、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完善内设机构分布、领导分工、工作动态等27个栏目的内容。及时对行政权力清单、产品质量监管、质监执法等重点内容进行了公开。加强网站功能建设,2016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对政府网站普查的要求,从5月起,对网站现有栏目及内容进行梳理整合资源,及时充实、更新内容。4月,为加大“两学一做”教育活动宣传力度,增设网站专栏《“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在9月质量月,为建设质量强省,不断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制作网站专栏《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为做好世界标准日、国际计量日宣传工作,制作网站专栏《世界标准日》、《计量科普知识竞答》。认真执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大收费公开力度,及时完成“收费公示”栏目。
2、突出重点内容的信息公开。在公开内容上,我局紧紧抓住涉及行政权力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和关系群众利益的重要方面及事项,主动公开,一点带面,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和水平提高。
3、做好常规性公开。组织全省质监系统开展了“质量月”活动,发放了质量宣传资料,在公共场所悬挂“质量月”宣传标语和横幅。在社区开展了“质量五进”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现场设置了计量、特种设备安全、食品相关产品等方面的咨询台和12365投诉举投诉,开展珠宝玉石、纤维制品、室内空气免费检验检测,极大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共服务水平。
4、创新信息公开方式。为适应新闻媒体发展趋势,开通了湖南质监微信平台和红网手机报。根据用户阅读需求,做好微信选稿、编辑、排版、定期更新等工作,及时布信息450条。
二、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通过召开新闻通报会,在门户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等形式,结合质监工作实际,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我局利用省政府新闻发布平台,组织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各类工作情况通报会10次,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次。此外,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立了12365投诉举报、局长信箱、公众留言等栏目,做好网上信访工作。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给予恢复,与社会公众进行了良好的互动交流。今年以来,欧阳彪局长在湖南日报、中国质量报7个专版发文,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对“质量湖南”建设进行了阐述。部署实施了“两节两会”、“黑心棉”、农资产品、消费品、建材产品、危化品及包装物等6项“质监利剑”专项执法行动和重点工业产品抽查等行动,结合执法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10次,在质量报上宣传报道质监工作60余篇,在中国质量新闻网、新浪网、凤凰网等主流媒体转载100余篇次。组织专人进行网上收集,编印制作《质监舆情》293期,舆情快递51期,对负面舆情、行业政策、行业发展、民生关注、省内和国家重大资讯等信息进行收集,对负面舆情及时进行回应。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局全年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3013条,点击数超50多万次,其中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484条,向省政府网站发送信息1848条。在网上公开的信息中,发布通知、预算公开等公告114条,动态信息1661条,各类动态新闻等156条。12365投诉举报16727件,处理省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来信2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人事管理、统计数据信息、政府采购以及质量监督与管理、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工作开展情况等方面。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人事管理类信息1条,政府采购信息类信息8条,规划计划统计类信息2条,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各类质监业务信息222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网上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置(http://www.hn315.gov.cn)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并下设质监动态、热点专题、政府信息公开等 个子栏目,公众可通过点击任意子栏目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另外,通过“依申请公开”专栏,可以向我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窗口”公开。我局设置受理大厅和网上虚拟办事大厅,提供纸质和电子办事目录、指南,统一受理和处理依申请信息的获取和查询,并接受相关问题的咨询。在服务信息方面,我局政务中心将行政许可受理情况、办理过程、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等进行实时发布,办理人可以通过我局网站、LED大屏滚动显示、电子触摸屏等对行政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和监督,提高了行政许可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受理申请情况。2016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件37件,其中,网上申请28件,信函申请9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标准、计量、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方面。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6年受理依申请公开答复37件,已答复中“同意公开”15件,“主动公开”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20件。这些信件都通过政务公开专栏、电子邮件或纸质信件形式进行了及时答复,并耐心做好申请人的答疑、解释工作。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的申诉案件。
(三)投诉举报基本情况。2016年全省12365投诉举报中心共受理各项业务信息总数16727个,处理各方转办信息数2075起。其中,受理企业、用户和消费者有关产品质量和质监各项业务的咨询电话14652人次,占信息总量的87.5%,受理产品质量投诉1865起,占信息总量的11.1%,受理产品质量举报210起,占信息总量的1.4%。
(四)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我局部分政府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工作秘密、危及公共安全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故不予以公开。2016年度我局公开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2016年,省质监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申请人相关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维持5件,协调和解3件,驳回1件。2016年我局共有3件行政诉讼案件。其中,1件已审理完结,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已判决维持我局具体行政行为,另2件正在审理中。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点成绩,但仍处于打基础、建平台的起步阶段。我们深知,对照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工作标准、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差距。一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个别部门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有一些差距。二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扩宽。目前,信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比较单一。主要还是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查询方式的宣传还不够,致使群众对查询形式的了解还不全面。
(二)改进措施
一是大力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继续完善“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门户网站建设,加大“湖南质监”政务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的开发应用,构建统一、权威的信息发布平台,统筹运用多种形式发布信息,最大限度地扩大发布信息的受众面。
二是加大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必要的经费、设备等工作条件,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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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 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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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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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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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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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
1484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3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48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5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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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26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次 |
708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2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篇 |
1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次 |
4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45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41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37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8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9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37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37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37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2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5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2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2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9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9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3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3 |
|
(二)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7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4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数员 |
人 |
4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1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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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50 |
|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龚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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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89967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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