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现公布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邮编:410014,电话:0731-85698151)。
一、概述
2019年,在省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稳预期、顺民心、强监督作用,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部署。我厅政务公开工作在以厅长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具体由一名分管厅领导负责,厅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抓落实。我厅根据《湖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印发了《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部署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对政务公开工作内容进行分解,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把政务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厅内各职能处室,并明确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总责。
(二)围绕重点领域,推进信息公开。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贴近和服务民生,建立环境质量信息定期发布制度。每日在厅门户网站实时发布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排名及预报,14个地级城市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在厅门户网站每小时更新一次;每月发布全省重要流域主要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和主要城市空气环境质量报告,向社会公众公布全省14个市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及排名;在汛期、湘江枯水期等重要环境敏感期,及时向社会公开湘江等重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相关要求,重点推进环境监测(国控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和自主性监测)、环境评价(环评受理、审批及验收全过程信息公开和环评报告全本公开)、水气土污染防治、环境监察、行政执法、环境应急等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特别是今年以来,根据任务特点,着力加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回头看”、污染防治攻坚战2019年“夏季攻势”、“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洞庭湖水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的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951条。
(三)优化公开平台,规范政务服务。一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按照规定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录入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逐项编制实施清单。深入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便民化改革,编制“四办”事项目录,搭建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综合政务服务平台,平台已于9月23日上线运行,覆盖了厅本级17个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除特殊需求和现场取件外,企业无需再到办事大厅提交材料,通过省一体化平台网上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并能网上跟踪办理进度、接收实时提醒短信、获取电子批文、对办件好差评等等,基本实现了“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截至12月30日,平台累计受理企业办件388件,已办结354件,办结件平均承诺时限15天,平均实际办理时限6.08天,比平均承诺时限缩短59.4%。未办结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共收到企业12条评价,均为好评。二是扩大范围,全面稳妥下放审批权限。持续调整省级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目录,在2015年下放了10项、2017年下放了4项的基础上,今年再次下放9项。三是充分利用各类媒体主动公开环境信息。通过湖南日报、红网、湖南经视等主流媒体积极解读重要环保政策信息,公布我省环境质量状况,介绍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全年组织《盘点2018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我省2019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情况》、《新中国成立70年来湖南生态环境改革发展成就》、《2019年亚太绿色低碳发展高峰论坛有关情况》、《“消除黑尾巴,保卫潇湘蓝”,湖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等6场新闻发布会。
(四)听民声、集民意,及时回应群众问题。一是积极做好省长信箱回复。省长信息自今年6月改版以来,我厅共收到省长信箱来信5件,均为业务咨询及工作建议事项。我厅及时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并按期以书面形式答复,未出现申请人投诉的情况。二是积极推进“12369”投诉举报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合并进度。截止目前,我省共有长沙、岳阳、衡阳等9个市已经完成了热线合并工作,郴州、娄底、湘潭、湘西、常德等5个市州还未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合并。全年共收到群众有效环境举报投诉 3608件,省本级受理和督办 18件,已办结16 件,其余2 件正在办理期限内,受理、督办的案件办结率为89%。按照联席办的安排,参加联合接谈2次,实地督查2次。
(五)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一年来,共受理社会公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5件,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工作流程,所有申请事项均在法定时间给予了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厅门户网站均及时、全面发布了相关信息,从而保证了我厅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主动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在厅网站实时公布14个市州及区县183个点位的空气自动监测数据及空气质量排名,并发布全省14个市州的空气质量预报。发布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全省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月报、水质自动监测周报、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月报和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月报等。
(二)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全公开
全过程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包括受理情况、拟作出审批意见、审批决定、竣工环保验收前公示等。此外,与环评有关的文件同步公开,并制作环评文件审批流程图等方便公众查询。2019年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共发布855条。
(三)污染治理信息公开
公开全省和各市(州)的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等信息。公布全国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和全国重点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情况、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2019年共发布相关信息252条,其中污染源数据传输有效率为实时数据。
(四)环境应急管理
2019年环境应急管理共发布信息5条。
(五)实用信息查询(环境质量公布平台)
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平台发布内容为14个市州监测点位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臭氧、一氧化碳共6项指标的实时小时浓度值、最近24小时浓度均值(臭氧为最近8小时浓度均值)和AQI指数(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并根据实际空气质量类别提供出行建议。网站同时发布全省14个市州空气日报数据与20个水质自动监测点位实时数据。
(六)财务管理
发布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公开我省环保专项资金管理信息12条。
(七)行政审批(湖南省环保厅行政审批系统)
2019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项目1341件,已全部办结。
(八)行政权力清单
省级保留行政权力58项,审核转报1项。
(九)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落实情况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1045条。
三、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9年,我们虽然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工作有待加强。2020年,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简政放权。落实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加快推动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标准化,持续精简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压缩承诺时限。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压缩行政申请材料。
二是优化服务流程。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定期梳理、核查、更新事项实施清单,加大网上办理力度。进一步简化事项网上办理流程,推进办事材料标准化、电子化,积极开展“四办”服务,使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提升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