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省有关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点政务信息公开,着力打造特色品牌,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含金量”“到达率”,以及社会公众对政务公开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公开。2021年省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省政府规章5件、省政府文件10件、省政府办公厅文件68件。详细公开了2021年省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包括预算说明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等各类预算表。印发《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三湘解读”大厅集中发布解读规划的实施方案》(湘政务公开办发〔2021〕2号),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湖南“十四五”规划公开专栏,集中发布解读《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创新开展“厅”说规划访谈,邀请省直部门负责人以在线访谈的形式,通过对相关规划出台的背景、目的、举措等方面作实质性、贴近性、形象性解读,有效引导全社会了解理解规划实施预期,关心支持规划实施。指导推进疫情信息公开,在省政府门户网站改版设立“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湖南在行动”专栏,每日及时转发省卫生健康委权威发布的“湖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通报”信息,发布省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信息40条、市级疫情防控政策措施信息287条、专题评论解读49条、辟谣信息13条、防护知识22条,并公布省本级和各市州疫情防控热线,为社会公众及时获取疫情防控信息、配合实施精准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依申请公开的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9件,结转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共办理完成278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发生行政复议9件,其中8件维持,1件尚未审结;发生行政诉讼4件,其中3件维持,1件尚未审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印发《关于建立全省集中统一政府规章库的通知》(湘政办函〔2021〕72号),设计政府规章库页面模板,明确集中统一公开政府规章的标准、内容、方式等,在全国率先建成上线“湖南省政府规章库”,并优化检索、统计和下载功能,方便企业群众查询、获取和使用,打造全国政府规章公开工作样板。国办公开办专门给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发来《感谢信》,表扬湖南“为各地提供了学习借鉴的榜样,较好地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为这项工作顺利推进做出了重要贡献”。2021年“湖南省政府规章库”实现了国省对接、省市互通,集中发布省政府规章131部、各市政府规章64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省政府会议”专栏,对每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决策信息实行专题式公开和管理,2021年共制作发布35期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点击量超过1亿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致力于打造更加及时、更加权威的政府信息公开阵地。按照国办公开办通知要求,进一步优化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立以省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龙头,全省617家政府网站、2424家政务新媒体共同参与的重要信息联动传播矩阵,实现重要政务信息全省响应、协同联动、整体发声,2021年共联动传播党中央、国务院重要信息272条次。在持续做好“三湘话语”“三湘解读”“答卷”等特色品牌专题的同时,2021年新制作“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一周年”“湖南省脱贫攻坚大型成就展”等大型融媒体专题15个;开设“政企通”专栏,汇聚涉企政策5187条、政策解读583条,通过优化政策信息搜索匹配和算法推荐功能,让企业和群众既能精准查找、又能真正读懂涉企政策;首次组织开展“辛丑年祭祀炎帝陵典礼”省政府门户网站直播活动。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务管理服务工作统筹考评,作为真抓实干激励表彰的重要评价指标,并纳入省直单位绩效考核。加强专项工作监督检查,对40个省直单位、14个市州及部分县市区编发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情况进行在线检查,下发《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关于对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发布情况的通报》(湘政务函〔2021〕16号),指出了年报编发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标国办公开办组织开展的全国2020年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主要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公开收费标准明细,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及时,以及对政策文件进行多角度解读不够等问题。这些问题已经与省直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并基本整改到位。同时,对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新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全部实行关联解读,并提供部门解读、媒体解读等多角度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